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狂暴的Web 2.0機關槍 vs 數位版權大堡壘

不知道大家對智慧財產權、數位版權等議題的研究與想法為何?其實這樣的議題我想會慢慢開始在網際網路世界上大大地發酵一番,雖然已經有許許多多的例子早已顯示這是有相當可以探討議題的問題,而加上Web 2.0的應用、趨勢持續增加成長,這部份的矛盾甚至會甚囂塵上,慢慢開始變得讓大家不得不面對,對於數位內容相關業者(音樂、動畫、圖片…)也相信會是一個很龐大的議題與衝擊。

相信去年在Digg上所發生的HD DVD破解碼事件應該有不少人已經耳聞(上Google打Digg這個關鍵字即可以了解事情全部來龍去脈),大致上是有人將破解的HD DVD的密碼字串貼出來(就是這串:09 F9 11 02 9D 74 E3 5B D8 41 56 C5 63 56 88 C0),結果被Digg的Web 2.0應用模式硬是「推」上了Digg的首頁上,而也因為如此,Digg則收到了存證信函,告知他們有「禁止散佈侵害它人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的資訊」這樣的法律責任,而Digg一開始也就把那篇文章「下架」,刪除掉那篇被網友推上去的破解碼字串文章。結果此舉觸動了Web 2.0這條巨龍的「逆鱗」,恐怖的網際網路使用者大軍開始到處貼這篇破解碼文章,然後瘋狂地將此文章推上Digg的首頁上,到最後Digg也投降了,創辦人之一的Kevin Rose發表了這一段談話:「You’d rather see Digg go down fighting than bow down to a bigger company. We hear you…」,翻譯大意:「你們寧願Digg挺起背脊去對抗大公司直至倒下,也不願意我們屈服於這些大公司,我們(意指Digg)聽到了…」,甚至還以那段破解碼當作篇名,貼在Digg上面。

這件事情算是Web 2.0模式與數位版權之間的一場值得在歷史上紀錄下一筆的大戰,就Web 2.0的精神中很重要的一個元素就是「促進知識或資訊的流通」(如圖),而剛好,就「智慧財產權」、「版權」等角度來看,則是做著完全相反的事情,也就是「限制了資訊的流通」。也因此,兩者的衝突開始浮上檯面,漸漸變得讓大家不得不面對,而不得不去思考其中的問題。



回歸到「智慧財產權」這樣一個議題的本質上來探討,其實這個特殊規範若以最大利益「人類進步」的角度來看的話,似乎反而是種枷鎖,「版權」這樣的枷鎖箝制了許多資源、資訊的流通性,變得只能以「付費」才能觀看、才能了解、才能應用,某種面向只是壓抑了人類發展的速度,但卻又因為資本主義的影響,促使了這樣的一個規範的產生,正面的來說是「保護作者、讓作者擁有其該有的權利」,但反面的卻是「肥了財團、胖了資本家」。而以Web 2.0發展的方向來看,則是運用了網路使用者的力量來促進知識與資訊的流通,而且這樣的「群體性」的力量,卻又是很難去遏止、對抗的。這樣的矛盾與衝突,在持續發展的Web 2.0趨勢下,會不會有所革命?或是極大的轉變?Web 2.0的全球各地使用者的機關槍強大呢?又或是資本主義的資本家堡壘堅固呢?似乎可以拭目以待。

另外有一個挺有趣的議題,在現在網際網路的發展上,大家不知道有沒有感覺到「內容」(Content)本身呈現越來越沒有價值的狀況,光靠著只單賣內容,變得市場利基越來越小,使用者相當不願意掏出口袋裡面的錢來買內容(電子書、電玩遊戲…)。而反而真正比較容易成功的商業模式,是把「服務」(Service)與「內容」(Content)做掛鉤,利用服務來描繪出使用者的需求,然後有這些需求的人們自然就會花大把銀子來買此服務,表面上資金是流向服務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但實際上內容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高品質的內容質量仍舊是好的服務必備的一環。所以在現在常常爭論的議題「內容到底有沒有價值」的問題上,筆者認為內容仍然存在相當大的價值,但此價值轉變為潛在性的底層因素,必須靠著多樣化的服務,精緻的服務分工,來把內容的真正價值帶出來。

所以回歸到本文的主軸,「數位版權」或是「智慧財產權」的演變是不是也同樣地會有上面那段所談到的狀況,內容本身的保護是否變得重要?又或是真正的價值在未來將會著重在「與服務結合的內容」,而非單純內容本身?新的應用形態或情境會怎麼轉變,是個相當有趣、也機會無窮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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