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曲高和寡與大眾通俗

上個星期台灣來了一個所謂將現代藝術商業化相當成功的日本人:村上隆,還在台灣造成了不小的風潮,不少名人都慕名去聽他的演講。根據此人的背景,小時候的村上隆就知道藝術必須與金錢做結合,否則無法成功去支持藝術所造成的龐大開銷,而他也成功地將許多動畫、漫畫的相關元素運用進他的創作中,而造成了日本的一種後現代新的藝術形態,常常被人家拿來舉例的,例如他的為LV所設計的櫻桃包;他在2003年所創作的「Miss Ko2」巨乳短裙美少女,以50萬美元在紐約賣出,2004年的跳繩噴乳美少女「HIROPAN」也以49萬美元售出,今年更以類似米老鼠變猙獰之作品「727」,賣出114萬美元的天價。

這樣一個傢伙的作品(見圖),其實讓我感受到了這個有趣的課題,怎麼樣的一個作品才能稱之為藝術?所謂的藝術有沒有領域之別,會不會因為領域的問題而無法成為藝術?藝術的影響範圍又是什麼,一定是曲高和寡的才稱為藝術,又或是大眾通俗也是?

早期人家說,那種文藝藝術的電影,就是看你進電影院時,多久可以睡著的程度來界定,越早睡著的就是越藝術的。這樣的一個現象狀況,是不是可以推論是,一般藝術是普通人無法領會而感到無趣的?而村上隆的爆乳系列作品,卻又可以引起龐大的動漫族群、御宅族群的共鳴,也被稱之為後現代藝術?但卻也遭受各種不同的撻伐與討論。

同樣的繪畫對象是裸女,有些是藝術的表現,卻也有些被歸類於色情的範疇;同樣的一個模特兒走秀,有的是為了藝術的裸露,有的是色情的肉體販賣;同樣的電影交媾情結,有的是藝術的犧牲,有的是色情的慾望;這樣的一套標準似乎不是一個很確定、人人都可以理解、每個人都可以評斷的,而如此的一個課題,似乎也回到了一個價值觀判斷的典型狀況,不同的價值觀造成是否為藝術的結果就會大大的不同。

在我慢慢想過這樣的一個問題後,我覺得所謂的藝術,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純粹是看不同的人所評斷,大眾很容易就把藝術這樣一個詞彙拿來標定一個物品或事情,如果一個東西被許多人歸類為藝術,則大家就會覺得:「嗯嗯,好像真的蠻了不起的,應該蠻有一回事,需要好好琢磨琢磨、學習學習」,而當另外一個東西被歸類為非藝術範疇,則就會變成:「沒水準、搬不上檯面、沒什麼好去深入了解學習的」(即使是個回家很常拿出來偷偷看的色情片)。

通俗大眾被道德標準綁得死死的,藝術的界定跟著別人走,聽別人說、講別人所講的話。但在我的認知裡面,我覺得所謂的藝術應該是只要讓人看了能開心、愉悅,真切地從內心中發出舒服的感覺,深沉的思維與正面的邏輯,並有相當的探討空間,而非那種一般肉體的發洩與快速簡易的放鬆,然後結束後是什麼都沒有得到的。
也就是說,我覺得如村上隆的小花系列一樣,看了這個作品,你會從內心真正地感覺到快樂,並且被當中的微笑感情所傳染,開心地莞爾;從幾米的一些圖畫中,可以體會出無助空虛的寂寞之感,然後有所共鳴與思考;從一個故事中可以體驗出作者所要描繪出的不論是波瀾壯闊的一生或是社會現實的表徵,進而觸動心底深處;從一幅畫中感受到畫家溫暖的筆觸、活靈活現的故事剪影,體現人生的經歷;這些都可以稱為藝術。而這樣的一個感覺,卻又因為個人的價值標準不同而有所不同,對於同樣一個東西,可能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評價。也因此,藝術可以是曲高和寡的巨匠孤僻之作、更可能是大眾通俗的快樂感染小品,不論是歷史久遠、或是現代裝置。

但在這樣的一個資本主義社會中,有一個東西是百分之百可以確定的,只要是被大多數人歸類為藝術範疇的作品,都是價值連城、要花不少的銀兩才能去擁有,但是如果單純只是要觀賞的話,站在Web 2.0時代洪流中的我們,倒是可以去隨意且快樂地慢慢欣賞許許多多的賞心悅目之創作。



村上隆相關作品與網站:
1. 公司官方網站
2. 作者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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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我同事買了一個村上隆笑臉花系列的抱枕,花了7000元。

    我猜想那個抱枕大概是大陸製的,然後被大量複製販售。想必成本一定很低。

    我了解定價不是取決於成本,而是取決於市場的需求來訂定價格。

    我不太懂的是,7000元真的是其藝術價值?還是商品美學下刺激出來的假性需求?

    我只知道村上隆是個任何事都算計的人,簡直沒有一處不用心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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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商品有兩種價值,一個是實用價值,另一則是商品價值,在資本主義大鳴大放的現今,有時甚至不必靠市場需求即可決定其商品價值。
    我想問題點還是回歸於大眾界定的「藝術」二字定義吧,若經由炒作而讓大家認為其真的是「藝術」,那他到底是不是藝術?宣傳手法與本質的差別,最後還是價值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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